8月4日13时,北京升级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山区出现山洪、泥石流、滑坡的风险极高。此前一周,潮白河流域的罕见洪水导致北京密云、怀柔等区受灾严重。

 

暴雨、洪水过后,发现遗失物应该如何处理?购买的房屋受损,谁来承担后果?机动车被泡,保险公司会赔吗?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责任谁来承担?对此,新京报记者邀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刘昕迪解读。

 

问题1:拾得遗失物应该如何处理?


洪涝灾害过后,街道等公共场所可能散落大量物品,包括遗失的汽车等。有人想,这些物品没人要,捡到了就是自己的。

 

刘昕迪提醒,洪灾后发现遗失物,不要擅自占有或转卖。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可向无处分权人索赔,或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返还原物。”

 

假设张三在街上捡到一辆自行车,随后转卖给了李四,而这辆自行车原本是王五的。知道这个事情后,王五(权利人)就可以向张三(无处分权人)索赔,或者在两年内要求李四(受让人)返还。

 

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李四是通过合法渠道(如拍卖、正规经营者处)购得该遗失物,王五在请求返还时,应当向李四支付所付的费用,之后可以向张三追偿。

 

刘昕迪称,拾得遗失物的人应及时联系权利人或交至公安部门,否则可能因侵占承担责任。若从合法渠道购得疑似遗失物,务必留存交易凭证,以防权利人追回时无法举证合理支出。权利人追回时也需注意两年时效,超期将丧失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

 

问题2:购买的房屋因暴雨、洪水遭到损毁,谁来承担后果?

 

暴雨、洪水中房屋受损的情况较为普遍,尤其是对于刚买房的人来说,面临着更大的财产损失。

 

刘昕迪解释,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因此没有责任主体。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属于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不涉及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

 

如果是刚买卖的房屋受损,风险是买方还是卖方承担?刘昕迪称,这要看是否已经交房。在买卖关系中,法律规定按照标的物是否交付来界定风险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刘昕迪解释,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如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灾害发生时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则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没有交付的,则出卖人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问题3:机动车泡水受损,如何正确处理?

 

每次暴雨、洪水灾害中,机动车受损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被水浸泡的车,保险公司会赔吗?车主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刘昕迪介绍,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原需单独购买的“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及其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已直接纳入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这意味着,只要车主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原则上都属于车损险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会理赔。

 

但是,车主要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车辆熄火后切勿再点火,及时撤离,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及后续处理。刘昕迪提醒,未正常年检的车辆,或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问题4: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责任谁来承担?

 

暴雨天,户外的广告牌、树木可能成为安全隐患,一旦被砸伤,找谁赔偿?对此,民法典有相关规定。

 

刘昕迪表示,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他们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如暴雨前加固、设置防护网、安全提示等,则推定存在过错,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行人被广告牌或林木砸伤,可向相关权属方索赔。刘昕迪提醒,受害人应保留现场证据,如伤情照片、现场视频,及时报警或联系管理方,依法主张相关赔偿。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张磊 校对 赵琳